柳氏子就子为讨债者而言,本篇与卷一的《四十千》是同一母题。但本篇又不是简单的欠钱,而是事关商业道德,侵吞合伙人的钱财,故柳氏子对于所谓父亲的报复和刻骨仇恨更甚,乃至令人发指。
在具体的描写上,本篇较之《四十千》更为细致深入。《四十千》仅写儿子讨够了钱就死去,故事也即结束。本篇则写柳氏子在“荡侈逾检,翁囊积为空”,并且杀了“翁故蓄善骡”之后,死了化为鬼依然积怨未消,意图报复,只是在故事的结尾才交代仇恨的原因。
虽然本篇在理念上写欠钱还债的因果报应颇为浅薄,但在描写上却颇为形象传神。如果抛撇开因果报应,小说中老父亲对于儿子的痛惜深情,骄纵的儿子对于父亲的刻薄寡情,不是令我们想起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的生活场景吗?
胶州柳西川 [1] ,法内史之主计仆也 [2] 。年四十馀,生一子,溺爱甚至,纵任之,惟恐拂。既长,荡侈逾检 [3] ,翁囊积为空。无何,子病。翁故蓄善骡,子曰:“骡肥可啖。杀啖我,我病可愈。”柳谋杀蹇劣者 [4] ,子闻之,即大怒骂,疾益甚。柳惧,杀骡以进,子乃喜。然尝一脔 [5] ,便弃去。疾卒不减,寻毙。柳悼叹欲死。[1] 胶州:州名,明置。位于山东半岛西南隅胶州湾,今山东青岛下辖的胶州市。
[2] 法内史:法若真(1623—1706),字汉儒,号黄石,别号黄山,胶州人。善书画,有政声。顺治三年(1648)中进士,先后任翰林院编修、浙江按察使、湖广布政使、江南安徽布政使等职。有《黄山集》、《黄山诗留》、《黄山文留》等。《山东通志·人物志》、《增修胶(州)志》有传。内史,顺治初年设“内三院”,即内翰林国史院、内翰林秘书院、内翰林弘文院。法若真曾任内翰林国史院中书舍人,故称之为“内史”。主计仆:掌管财务出入的管家。荡侈逾检:放荡奢侈,不守规矩。逾,过。检,规范,规矩。